- 索 引 号: FJ00112-0205-2018-00001
- 备注/文号: 闽财企〔2018〕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1-10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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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财企〔20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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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2017年度
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2017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资〔2017〕76号)转发给你们(主动公开文件,详见网址http://zcgls.mof.gov.cn/zhengwuxinxi/gongzuotongzhi/201712/t20171211_2771461.html),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按照财政部要求,全面推行网络离线客户端填报,离线客户端下载地址:福建省企业信息填报系统(http://120.35.30.194:8003/)。不使用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
二、认真做好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选择的中介机构要确保财务报告的及时上报,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公告和审计时间要结合决算工作统筹安排,确保决算工作按时完成。
三、请务必在2018年3月底前按以下要求准备好材料,我厅将于2018年4月中旬对各单位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进行集中验审。
1.省直部门报送内容包括:(1)纸制材料:2017年度汇总的决算报表(A4格式,以亿元为单位)、汇编范围企业户数情况明细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参照财资〔2017〕76号附件6-1)、特殊情况说明、审计情况总结(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印章);(2)电子数据:汇总和全部单户企业电子数据(含户数核对)、汇总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特殊情况说明。
2.省属企业报送内容包括:(1)纸质材料:2017年度汇总的决算报表(A4格式,以亿元为单位)、汇编范围企业户数情况明细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参照财资〔2017〕76号附件6-2)、特殊情况说明、审计情况总结(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印章);(2)电子数据:汇总和全部单户企业电子数据(含户数核对)、特殊情况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
3.各地市报送内容包括:(1)纸质材料:2017年度汇总的决算报表(A4格式,以亿元为单位)、汇编范围企业户数情况明细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参照财资〔2017〕76号附件6-2)、特殊情况说明、审计情况总结、2017年本地区企业财务信息工作总结(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印章);(2)电子数据:汇总和全部单户企业电子数据(含户数核对)、财务情况说明书、特殊情况说明、工作总结电子文档。
四、省级行政机关所办(属)企业划转移交省国资委的脱钩企业,按控股关系由一级企业统一向省财政厅报送;省级行政机关所办(属)企业划转移交至省国资委出资企业的,按控股关系由省国资委出资企业统一收集汇总上报。
五、联系方式:省财政厅(0591)87097583、系统操作及调整(0591)87275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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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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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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