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5-2016-00016
- 备注/文号: 闽财建〔2015〕10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6-08-15
- 有效性: 有效
产粮大县粮食风险基金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经济发展局:
现将《福建省产粮大县粮食风险基金补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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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粮大县粮食风险基金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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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福建省产粮大县粮食风险基金补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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