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5-2013-00014
- 备注/文号: 闽财企〔2013〕6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3-11-14
- 有效性: 有效
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老旧汽车报废更新
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经贸委(商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经发局):
现将《财政部商务部关于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3〕18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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