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5-2013-00012
- 备注/文号: 闽财企〔2013〕6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3-10-30
- 有效性: 有效
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节能环保汽车推广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经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经发局,福建省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1.6升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推广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6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现行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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