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5-2012-00013
  • 备注/文号: 闽财企〔2012〕8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2-11-16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认真做好节能家电推广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2-11-19 00:00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认真做好

节能家电推广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经贸委(经委、经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经发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认真做好节能家电推广工作的通知》(财建〔201277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同时,请各设区市财政、经贸部门建立协调推动机制,做好组织动员,严格资金监管,妥善解决扩大推广中的问题,真正把扩大节能家电推广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201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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