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5-2012-00010
- 备注/文号: 闽财企〔2012〕8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2-11-01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科技厅
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
创新工程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经贸委(经委、经发局)、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进一步提高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产业化进程,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将组织实施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并制定了《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的通知》(财建〔2012〕78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你们按《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抓紧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具体的申报指南将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三部门另行发布),并积极推动企业联合有关单位加强自主创新,扎实推进我省新能源汽车重大关键技术突破与产业化进程。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科技厅
2012年11月1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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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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