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5-2012-00003
  • 备注/文号: 闽财企〔2012〕1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2-05-23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福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2-05-26 00:00

 

 

 

 

 

关于印发《福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局(财政金融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经贸委(经委、经发局)、信息化局: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信息化局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