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9-2019-00002
- 备注/文号: 闽财企〔2019〕1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6-06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县财源增长点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企业处
时间:2019-06-19 00:00
闽财企〔2019〕10号
有关设区市财政局:
为规范我省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县财源增长点建设专项资金
管理,根据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现将制定的《福建省革命老
区中央苏区县财源增长点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县财源增长点建设专项资金
管理暂行办法
福建省财政厅
2019年 6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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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9年 6月 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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