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9-2018-00001
- 备注/文号: 闽财监〔2018〕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4-13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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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财监〔201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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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2018年会计信息
质量检查查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福建省财政厅组织开展201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做好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单位名单
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福建省地质勘探开发局、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福鼎市财政局、南靖县财政局、惠安县财政局、将乐县财政局和建瓯市财政局等11个行政事业单位。
二、检查目的
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经济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规范经济秩序,维护财经纪律。
三、检查重点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资金挪用、虚报预算支出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检查,主要检查相关单位2017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其中,市、县(区)财政局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与财政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检查同时进行。必要时可追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2018年会计信息质量。
特此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单位:福建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财政大厦
联系人:吴晓兰
联系电话:87097730,8709753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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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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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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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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