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9-2012-00001
- 备注/文号: 闽财监〔2012〕3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2-08-03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
(第4号)
2011年,福建省财政厅围绕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和财税体制改革,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小金库”专项治理,组织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此次检查重点包括基础设施、能源交通、节能环保等领域的企业、医院和学校等行政事业单位以及部分中小会计师事务所,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以及中小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提高了会计监督的社会影响力。从总体上看,我省大部分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进一步规范,会计信息质量逐步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水平和执业环境也逐步改善,在经济鉴证服务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2011年,我省共对524户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检查规模较往年有大幅扩大,发现各类违规问题涉及金额1.97亿元。检查发现,部分单位会计基础薄弱,仍存在白条列支、现金管理核算不规范、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以及会计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部分单位存在账外资产、收支不实、往来款长期挂账等问题;部分单位存在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以及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等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福建省财政厅和各级财政部门依法进行了处理处罚,共对263户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依法给予调账、补税、罚款等处理处罚,其中补缴税款67.5万元,处以罚款26.14万元。
2011年,我省共对44家会计师事务所的409份鉴证业务报告开展执业质量检查,涉及签字注册会计师236人。检查发现,我省部分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未建立风险导向审计理念,风险意识淡薄,审计程序实施不到位,执业质量有待提高。特别是部分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严重缺失,复核程序形同虚设,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福建省财政厅对7家会计师事务所和14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行政处罚,对3家会计师事务所和5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行政处理。其中,福建百润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和厦门良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未保持应有的执业谨慎,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福建省财政厅对福建百润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和厦门良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依法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予以警告或暂停经营业务3个月的行政处罚。
今后,我省将继续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职能,深入探索会计监督科学化、精细化发展模式,继续加大对各类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管力度,继续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力度,继续加大处理处罚和公开曝光力度,切实提高会计行业的风险意识和诚信水平,促进我省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全面提升。
福建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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