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9-2011-00006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1-08-18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落实
检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闽纪发[2011]10号)要求, 为进一步推进《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贯彻落实,现就做好我厅《廉政准则》贯彻落实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各处室各单位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1 、安排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情况。
2、 学习宣传《廉政准则》情况。
3、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
(1)治理违规收受礼金问题情况;
(2)治理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问题情况;
(3)治理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情况;
(4)治理领导干部违规兼职任职问题情况;
(5)开展其他违反《廉政准则》问题自查自纠情况。
4、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受理、核查、查处情况。
5、建立健全《廉政准则》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及围绕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清理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二)党员领导干部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1 、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的情况。
2 、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情况。
二、检查的步骤方式
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1月底结束,分为自查自纠、督导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通知》下发——
各处室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所列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确保自查面达到100%,逐项列出存在问题并提出纠正的具体措施, 于
(二)督导检查阶段(
要在各处室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 由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对各处室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各处室各单位要将有关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有关文件、会议纪要、配套制度以及涉及落实《廉政准则》的有关材料进行分类归档,整理备查。要督导各处室各单位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进度安排。
(三)整改落实阶段(
各处室各单位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突破,带动贯彻落实整体工作的推进。要建立整改情况“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办结销号制度,确保纠正及时、处理到位、防范有效;要将存在问题的整改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问题的整改有机结合起来,取得综合整改成果;要落实责任,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上下联动,确保整改任务的完成。
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处室各单位要在
三、检查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这次检查,是进一步推进《廉政准则》贯彻落实的现实需要,是扎实开展财政反腐倡廉建设的具体举措。各处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把握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里的部署要求上来,把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省里安排,省纪委将组织检查组,在全省范围抽查《廉政准则》贯彻落实情况。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把它摆上重要日程,亲自部署,精心谋划,深入研究,加强领导。要指定专人负责,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对照方案,认真准备。各处室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如实上报工作情况,全面反映和体现本处室本单位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和取得的实效, 不隐瞒、不回避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处室各单位要做好迎检准备工作,认真撰写工作报告,收集整理好各类资料、统计报表、会议记录、文件档案等材料。
(四)讲求方式,注重实效。要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与干部职工谈心、协办信访举报、组织民主测评等方式方法,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等方面工作,巩固自查自纠工作的成果。要切实抓好《廉政准则》检查工作贯彻落实,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全面、深入、客观的分析判断,既分析问题、堵塞漏洞,也总结成效、推广经验。要通过检查, 切实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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