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1000-2009-01321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 有效性: 有效
我省积极开展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近日,省财政厅、省建设厅联合发文,要求泉州、莆田、漳州、龙岩、三明、南平、宁德等7个设区市从今年起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从而进一步推动建立全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管理系统,通过建筑能耗统计和建筑能源审计制度促使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提高节能运行管理水平,为高能耗建筑的进一步节能改造准备条件。至此,全省9个设区市已全部开展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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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7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