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7-2021-00036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10-10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会计处
时间:2021-10-15 00:00
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省直有关企
业: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财办会〔2021〕32号)转发
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前将意
见反馈省财政厅。
电子邮箱:fjczkj@126.com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 10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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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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