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7-2021-00024
- 备注/文号: 闽财会〔2021〕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5-06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会计处
时间:2021-05-18 00:00
闽财会〔2021〕4号
省直各单位,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为做好 2020 年度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
工作,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
(财会〔2017〕1号)和《财政部关于开展 2020年度行政事
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21〕6号)
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 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报告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积极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服务相关改革任务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对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重要
- 1 -
性的认识,积极配合相关改革任务,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
行政事业单位治理效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等方面的重要基础
作用。一是服务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编审、绩效
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评价结果应用等绩效管理各环节内部控
制机制建设,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二是服务政府过紧
日子。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各项经费支出标准,强化预算
支出约束,加强新增支出审核管控,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行为。
三是服务财政直达资金规范使用,从内部控制层面为各单位规
范使用直达资金提供有效保障。四是服务政府会计改革。规范
单位会计核算,全面有效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加强政府财
务报告编报内部控制,提高政府财务报告信息质量,为深入推
进政府会计改革提供重要保障。
(二)扎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
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内
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工作。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
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及时准确编制和报送本单位《2020年
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报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
后,按时完成内部控制报告的上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应
当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和汇总,并编制
《2020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三)认真开展内部控制报告审核和检查工作。各地区、
- 2 -
各部门应当根据《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
质量自查表》(见附件 1),制定审核和检查工作方案,对所
属单位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同时抽取一定比例的
所属单位,对其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行检查,重点关注
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不断提高内
部控制报告质量。审核检查过程中要统筹协调内部控制报告
工作与部门决算、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
作,确保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
(四)全面加强内部控制报告的分析应用工作。各地区、
各部门应当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积极开展本地区、本
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分析应用工作,挖掘内部控制报告应用
价值,展现内部控制工作成效,揭示各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
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指导和监督所属单位开展内部控制有
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推动所属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各单位应当认真对照检查,查缺补漏,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本
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二、编报要求
(一)填报范围
2020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范围为全省(不含厦门)各
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垂
直管理部门不参加本次填报)。
(二)编报方式
- 3 -
我省 2020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采取
网络版方式报送,请通过 Firefox(火狐)、Chrome(谷歌)等浏览
器登录“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福建)”(http://220.160.52.205:9797/),
开展 2020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工作。单位用户名为“组
织机构代码@NKBG”,密码与上年相同(如:A单位的组织机构
代码为 123456789,该单位用户名为“123456789@NKBG”)。
(三)报送内容
报送的材料包括本地区(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和内
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应当由本部
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
查表应当加盖公章,同时扫描上传至内控编报系统“[单位
01表]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佐证材料第 19行”。
(四)报送要求
1.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应于 2021
年7月31日前在系统内完成对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地区行政事
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和同级部门(不含中央及省垂直管理部门)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并将本
地区纸质版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
报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每个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报送 1-2
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内容应包括案例单位名称,案例单位可
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2.省直各部门应于 2020年 6月 30日前在系统内完成本
- 4 -
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上报工
作,并将纸质版本部门内部控制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
量自查表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和对口业务处各 1份)。有二
级预算单位的省直部门至少报送 1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报
送要求同上。
三、其他事项
(一)根据财政部工作部署,我厅将对 2020年度内部控制
报告编报工作进行总结考评并通报。请各级财政部门、各省直
部门务必利用好系统加强数据审核工作,重点关注内部控制报
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注意内控报告与决算、政
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
我厅将抽取部分单位进行面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内部控制报告填写说明、系统填报操作手册、讲解
视频、审核材料等请在内控编报系统首页的下载中心模块查看。
(三)需要修改单位基础信息、新增或删除填报单位的,
填写《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单位基础信
息表》(见附件 2),省直主管部门、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
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汇总后于5月3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
命名为“2020年度 XX单位(地区)内控编报用户变更”。
(四)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电话
- 5 -
福建省财政厅会计处:董志华 0591-87097569
2.技术服务电话
省直行政事业单位:18106926820
全省财政系统:13314954897
其他预算单位:4001199797
为方便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过程中的问题解答和沟通,请
省直主管部门和各级财政部门编报人员扫描二维码加入微信
群(二维码见附件 3),及时反馈报告编制、报送工作中遇到
的有关问题。
附件:1.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
自查表
2.2020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单位
基础信息表
3.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写说明
4.内控报告技术服务微信群二维码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 5月 6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年 5月 6日印发
- 6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