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7-2021-00023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4-20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征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执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会计处
时间:2021-04-29 00:00
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省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职
业年金基金执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相关会计处
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财办会〔2021〕9
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 2021 年 4 月
30日前将意见反馈省财政厅会计处。
电子邮箱:fjczkj@126.com
附件:关于征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
执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相关会计处
- 1 -
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 4月 20日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 2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