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7-2021-00021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4-08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来源:会计处 时间:2021-04-20 00:00
各设区市财政局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强我国在国际会计领域  
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着力培养一批符合我国会计工作国际交流  
与合作需要的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财政部决定启动 2021 年  
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并委托会计准则委员会  
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国际化  
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通知(财20214件精神,  
请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省直各有关  
单位协助做好政策宣传、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 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 20215  
31;  
(三)政治素质高,服从大局,维护国家利益;  
(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  
守会计职业道德;  
(五)具有充足时间、精力参与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训  
和相关的会计国际交流活动;  
(六)在企业或会计师事务所任职,具有一定的会计专业  
功底和企业会计准则实务经验;  
(七)沟通能力强,能够熟练应用英语进行专业讨论和交  
流;  
(八)获得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和支持。  
在中央管理企业(含中央管理金融企业,下同省国资委  
管理企业、上市公司、其他企业工作的,应为担任分管财务工作  
的企业负责务部门负责人及副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  
应为企业会计准则方面的技术骨干(高级经理及以上。  
最近 5年内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  
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  
参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 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执业活  
动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二、培养对象的选拔  
(一)正式申报。申报者按要求填写《国际化高端会计人  
才培养工程候选人申请表经申报者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  
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于 2021 5 月  
21日前邮寄至省财政厅会计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 5  
号省财政厅 11楼会计处省财政厅对申请者的申报条件进行  
审核,并确定候选人名单。  
- 2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单位的申请者报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财政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企业的申请者报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办公室,中央管理企业  
在京单位及驻外机构(不含港澳地区)的申请者报国家机关事  
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中央管理企业在地方单位的申请者按属  
地原则报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中央管理企业驻港澳地区单位  
的申请者按就近原则报广东省财政厅会计处。  
(二拔笔试试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命容包  
括企业会计准则际财务报告准则试为闭卷考  
试,以英语作答,考试时间2021 6 26 上午  
8:30-12:00。考试地点由省财政厅另行通知。  
(三拔面试试结束后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组织有关专家对试卷及申报材料进行审照企业和会计  
师事务所两个类别确定参加面试的申请者名通知考生  
本人拔面试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命结构化面试全  
程采用英语问答。  
(四定人选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根据笔资  
料审核试三项成绩合计照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两个  
类别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建议人过函调方式求用人  
单位意见后,报财政部领导审批。2021 年度国际化高端会  
计人才招收人数不超过 30 人(含 30 企业和会计师事  
务所两个类别原则上每类学员招生人数不超15人。  
(五)公示和公布。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对象入选名  
- 3 -  
单通过财政部计准则委员会网站公示后式向社会公布。  
三、培养时间与地点  
2021 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计划于 2021 9  
月开始,培养周期为 3年。首次集中培训为期 2周,初步定在  
20219点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体开学时间与有关  
要求,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通知学员。  
四、培养方式  
按照灵活科学材施教以致用的思路用集中、  
分散培训与自我提升相结合际研讨与实践研习相结合的  
方式点培养和提高学员会计实务与理际财务报告  
准则研究、对外交流等能力和水平。  
(一)集中、分散培训。集中培训由北京、上海和厦门  
国家会计学院(以下统称三家学院)轮流承办,每1次,  
每次 2 周。分散培训由三家学院为所归口管理学员单独开  
年每家学院开展分散培训 21家学院  
为所归口管理学员建立人才信息档案和培养档案握学员  
学习培训和发展情况,实行定期评价和跟踪管理。  
(二我提升员以在职自学与课题研究等方式进  
行自我提升三家学院提供自学书目关研究材料和网  
上辅导等家学院结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项目和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项目组织学员开展调查研究或课题研导学员  
参与标准制定表专业意见出解决方案形成研究  
报告。  
- 4 -  
(三际研讨家学院为学员提供交流研讨的平台,  
适时组织国际研讨会端论坛等学员参与国际会计交  
流合作创造条件。  
(四践研习员应制定实习计划要求积极参  
加实践研习活动,并提交实习报告。  
联系电话: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010-68518577  
福 建 省 财 政 厅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0591-87097318  
010-64505021  
021-69768710  
0592-2578117  
附件:1.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候选人申请表  
2.2021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日程  
安排  
福建省财政厅  
202148日  
- 5 -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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