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7-2021-00010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2-19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会计处
时间:2021-03-03 00:00
省农业农村厅,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
局: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财办会〔2021〕2号)转发给
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1年3月1日前将意见反馈省财
政厅会计处。
联系电话:0591-87097890
电子邮箱:fjczkj@126.com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 2月 19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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