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7-2021-00008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2-09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示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重点检查情况的通知
来源:会计处 时间:2021-03-03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97 2020 年  
福建省财政厅就会计师事务所持续符合执业许可条件和风险  
管理情况开展了重点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和对象  
20191231日前在福建省内设立并存续的非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结合日常监管中发现  
的问题和收到的投诉情况,按照“双随机”要求,抽取10  
家会计师事务所和 5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开展重点检查。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1.事务所名称是否合规;  
2.事务所股东或合伙人资质是否合规;  
3.事务所人数是否合规;  
4.事务所报财政部门备案信息是否与工商登记信息一致;  
5.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  
6.事务所是否按规定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职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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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事务所是否建立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曾被监管部门处  
理处罚的事务所是否在制度制定和执行层面落实整改到位;  
8.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是否存在同时在两个以上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的问题;  
9.事务所是否存在注册会计师在本所挂名而不在本所执  
行业务的情况;  
10.总分所在业务术标准务和信息管理等  
方面“五统一”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三、检查总体情况  
根据已完成10家会计师事务所5家会计师事务所分  
所的检查情况看,主要存在股东已非注册会计师、应报备信  
息未及时报备、明知本所注册会计师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  
资性收入的工作而不予制止、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未取得  
执业许可、注册会计师人数不满足设立分所条件等问题。针  
对检查出的问题,福建省财政厅对 6家会计师事务所下达了  
整改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  
202129日  
公开类: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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