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7-2020-00039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12-04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会计处
时间:2020-12-17 00:00
福 建 省 财 政 厅
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省直有关企业,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财办会〔2020〕25号)转发给
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0年12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省
财政厅会计处。
联系电话:0591-87097890
电子邮箱:fjczkj@126.com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福建省财政厅
2020 年 12 月 4 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 2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