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7-2020-00019
  • 备注/文号: 闽财会〔2020〕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5-27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2020年福建省会计领军人才 (总会计师类)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来源:会计处 时间:2020-06-18 00:00
闽财会〔20205号  
各设区市党委组织部、政府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  
部、管委会财政金融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政府人才强省战略力培养一批具有全球  
战略眼光场开拓精神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总会计师及  
其后备人才队伍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财政关于印福  
建省管理型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实施意见〉的通知》(闽财会  
20163)精神,决定启动 2020年福建省会计领军人才(总会计  
师类)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 1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无不良记录。  
2.坚持原则才兼备极向上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  
职业道德修养。  
3.具有强烈的事业任心够积极参与和推进财政会计改  
革发展。  
4.已在福建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或厦门市会计人员综合服  
务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二)专业条件  
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10年以上,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  
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符合以  
下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在大中型企业担任财会部门的负责人  
及以上职务。  
2.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在高校和省级三甲医院、中央驻闽事  
业单位担任财会部门的负责人及以上职直或市直事业单位担任  
分管财会部门的负责人及以上职务。  
3.在中央驻闽和省直行政单位担任财会部门的负责人及以上职  
市直行政单位担任分管财会工作的领导及以上职县级政  
府分管财会工作的领导及及以上职务。  
4.年龄不超过 40岁,通过中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近 5年参与重  
点研究课题 1项以上表论文 2篇以上会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  
高校省级三甲医院、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或中央驻闽、省、市、县行  
政单位中青年业务骨干,可由单位推荐。  
5.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全国会计领军人国际化高端会计人  
才、全省管理型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或在训学员。  
最近 5年内因会计工作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或  
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得参加选拔本  
人所在单位最近 5 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  
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者按要求填福建省会计领军人总会计  
师类)培养项目申请表附件 1经申请者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  
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相关部门审核。  
中央驻闽和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申请者,报主管部门资格初审;  
驻闽央企和省属企业的申请者,报企业集团资格初审;其他申请者,  
按单位所在地报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部门资格初审。  
相关单位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报者材料汇总报省财政厅,  
并按属地关系报设区市(区)组织部门备案。  
(二试和面试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初选试和面试。  
主要考察申请者的教育背业经历论水平导能力会  
贡献、行业影响力、单位推荐意见等。  
(三定培养对象省财政厅根据初选试和面试成按  
照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培养对社会公示后定最终入选名单,  
- 3 -  
在福建省财政厅政福建会计题专栏公布书面通知考生  
及所在单位。  
三、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将推荐材料于 2020630日前报送省财政厅  
会计处(联系电话 0591-87097147。  
四、选拔考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  
选拔笔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命题,试题分为 2个部分,必答  
题范围为会计理论和实务管理等答题范围为企业政事  
业管理综合知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 180分钟。  
选拔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划和决策能合分析能  
织协调及人际交往能力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止仪表  
等,面试时间为 20分钟。  
选拔考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 2020年福建省会计领军人才(总会计师类)  
选拔培养工作的政策宣传、初审和推荐等工作。  
附件:福建省会计领军人才(总会计师类)培养项目申请表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财政厅  
2020527日  
附件  
福建省会计领军人才(总会计师类)  
培养项目申请表  
2020)  
申请人姓名:  
所 在 单 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所在地区或部门:  
备 注:  
福建省财政厅印制  
- 1 -  
填写说明:  
1.表内所列项目申请人如实填写对所填情况的真实性负  
责。  
2.申请人没有表内对应项目的,可填写“无。  
3.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4.“学习经历”须写清楚参加历次学习(培训)的起止时间。  
5.“工作经历”含基层锻炼、挂职经历和驻外工作经历。  
6.“所在单位意见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对申请人的工作鉴  
定。该意见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7.“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填写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8.除此表外,申请人还需提供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  
件。  
9.“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10.申请人属于推荐的人才,请在封面“备注”处标注“推荐”  
二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籍 贯  
政 治  
面 貌  
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2寸)  
参加工作  
时 间  
身份证号  
现任职务  
健康状况  
专业技术职务  
获得其他执业  
资格证书情况  
全日制  
教 育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  
及专业  
毕业院校  
及专业  
学 历  
学 位  
□可  
□否  
□可  
□否  
外语语种  
口语交流  
文字交流  
□全国会计高端人才  
□省会计高端人  
是否全国或全省高端会计人才  
移动:  
联系电话  
住宅:  
E-MAIL  
通讯住址  
邮编  
要求:从大学开始(含已参加国内外培训经历)  
- 3 -  
要求:请注明发表论文及著作的名称、时间,发表刊物名称或出版社  
名称等。  
要求:请注明获得奖励或表彰的时间、名称以及级别等。  
要求注明承担重大项目的时间任职务或职责等。  
- 5 -  
主要工作业绩  
1500字以内)  
单位盖章:  
期:  
本人提供的全部个人材料真实,诚实守信,无违纪、违法记录。否  
则愿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签字:  
日期:  
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期:  
盖章  
主管部门: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  
财政部门:  
日 期:  
盖 章  
日 期:  
盖 章  
- 7 -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05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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