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10-2020-00007
- 备注/文号: 闽财税〔2020〕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2-13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对餐饮等行业企业免征2020年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的通知
来源:税政处
时间:2020-02-19 00:00
闽财税〔2020〕3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省水利厅,各设区
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扎实
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措施》要求,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
展,决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对餐饮、住宿、公路水
路运输行业企业免征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
福建省财政厅
2020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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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 省发改委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0年 2月 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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