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10-2020-00006
- 备注/文号: 闽财资便函〔2020〕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2-06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编报2019年度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
来源:资产处
时间:2020-02-19 00:00
闽财资便函〔2020〕2号
省直各部门(一级预算单位):
为贯彻落实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
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高质量发展,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财资〔2017〕3
号)、《 关于编报 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 财
资〔2020〕2号),现就 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以
下简称资产年报)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和内容
(一)编报范围。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政府会
计准则制度的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占有、使用国有资产
并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省直企业化管理事业
单位(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的全部国
有资产情况。
(二)编报内容。资产年报由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填
报说明、分析报告三部分组成。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单户表和汇总表。单户表包括主
表和附表,由各行政事业单位编报,主表反映本单位国有资产总体
情况、存量情况、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情况,土地、房屋、车辆、
公共基础设施等重要资产情况;附表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
本信息、国有资产进场交易执行情况,以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国
有资产总体情况。汇总表由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或预
算管理级次逐级汇总编报,反映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
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情况。
2.填报说明。对资产报表填报口径、审核情况、数据差异情况
以及其他编报相关情况的说明。
3.分析报告。按照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有关
要求,对资产总体情况以及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管理情况,
资产管理促进改革、支持事业发展、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等情况,以
及对相关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分析和总结。
二、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截止时间为 2020年 3月 20日。
(二)报送材料。以报送函形式向省财政厅、省机关管理局分
别报送资产报告,附件包括资产年报汇总表及填报说明、分析报告,
并装订成册后加盖印章,填报说明、分析报告还需报送电子版。涉
密单位仅需要报送汇总表。其中,省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由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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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汇总后报省财政厅、省机关管理局。
(三)报送方式。资产年报通过“2019年度省直行政事业单位
国 有 资 产 报 告 系 统 ” 报 送 , 系 统 地 址 ( 政 务 内 网 ):
http://10.100.14.17:8083 , 系 统 地 址 ( 政 务 外 网 ):
统”的单位,可直接在“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行政事业单位
(四)关于机构改革涉及的资产事项。由于部分单位资产划转尚
未随机构改革工作同步完成,为保证国有资产报告编报时资产不重
不漏,资产划出方和接收方要充分沟通衔接,明确编报主体。
三、工作组织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资产年报是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国
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等情况的综合反映,是落实国务院向全国
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的重要基础,对于推进行
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
织,迅速布置,安排专人负责资产年报工作,扎实推进资产年报培
训、编制、会审等各项工作开展,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夯实基础,狠抓整改。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财务管
理、资产管理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规范会计核算,
做好年终盘点,完善资产卡片,为编报资产年报打好基础。按照政
府会计准则制度要求,逐步将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政府储
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纳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核算和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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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各部门要对照中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反映的货币
资金占比较高、已投入使用在建工程未转固、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
事业性国有资产核算不全面、土地和房产权证不完整、部分资产闲
置等问题,梳理分析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存在
问题的要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已整改的要反映整改成效。
(三)强化审核,提高质量。各部门应当加强对资产年报数据
审核力度,建立、完善审核机制,克服新旧会计制度转换等困难,
保障同口径资产数据与财务数据的一致性。省财政厅将加强行政事
业单位国有资产年报会审和考核工作,对报告质量及报送情况等进
行通报。
(四)做好分析,强化应用。各部门应当认真撰写分析报告,既
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自身情况,也要突出工作亮点和
工作成效,着重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在保障单位履职、推进
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供给和促进科技文化事业发展方面所发挥的积
极作用,同时还要反映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自查和整改情况。
(五)严格保密,确保安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
有关保密法规,落实相关安全保密要求,重视上报资产数据的安全
保密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由报送主体确定所报
送信息是否涉密。涉密资产数据不得纳入非涉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进行管理。凡单位认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为涉密的信息,应当
通过光盘等介质进行离线报送,并准确标注报送介质的密级。
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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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在编报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
87097860(省财政厅资产处),87846660(省机关管理局国资处)。
软件系统问题可与软件服务商联系,联系电话:15060055709,
15960090028。
附件:1.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
2.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编制说明
3.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提纲
4.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分析报告提纲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 2月 6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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