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10-2019-00005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3-14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新增农信社、光大银行道路交通违法罚款缴纳渠道的函
来源:非税处 时间:2019-03-18 00:00
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分行:  
为进一步方便社会大众缴纳道路交通违法罚款,拓展我省非  
税收入缴款渠道,根据《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  
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改进道路交通违法处理和罚款缴交工作的  
通知闽公综〔2018178 经测试验收,同意新增光大银  
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渠道上线代收道路交通违法罚款,同意新  
增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微信公众号渠道(绑定农信借记卡扣款)上  
线代收道路交通违法罚款。  
各代收银行应严格按照《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省政  
府令第 153 代收业务规范好道路交通罚没收入各渠道  
代收工作,强化系统运维保障,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有效保障收  
缴资金和信息安全,切实为缴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缴款服务。  
福建省财政厅  
20193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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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主动公开  
抄送: 省公安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各市、县(区)财  
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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