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10-2019-00005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3-14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新增农信社、光大银行道路交通违法罚款缴纳渠道的函
来源:非税处
时间:2019-03-18 00:00
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分行:
为进一步方便社会大众缴纳道路交通违法罚款,拓展我省非
税收入缴款渠道,根据《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
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改进道路交通违法处理和罚款缴交工作的
通知》(闽公综〔2018〕178 号),经测试验收,同意新增光大银
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渠道上线代收道路交通违法罚款,同意新
增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微信公众号渠道(绑定农信借记卡扣款)上
线代收道路交通违法罚款。
各代收银行应严格按照《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
府令第 153 号)和代收业务规范,做好道路交通罚没收入各渠道
代收工作,强化系统运维保障,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有效保障收
缴资金和信息安全,切实为缴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缴款服务。
福建省财政厅
2019年 3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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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 省公安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各市、县(区)财
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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