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10-2018-00015
- 备注/文号: 闽财非税函〔2018〕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12-17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确定厦门国际银行作为我省非税收入代收银行的函
来源:非税处
时间:2018-12-19 00:00
闽财非税函〔2018〕4号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福建省国库非税收
入代收银行资格的请示》(厦国银字〔2017〕260号)收悉。根据
《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153号)等文件规定,
按照公平、公正、高效、便民和择优的原则以及具备国库集中收
缴代理业务资格要求,并通过技术对接和测试验收,经研究,现
确定你行作为我省非税收入代收银行,你行柜面非税收入代收业
务系统正式接入省财政非税收入管理系统。请严格按照国家和我
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做好我省各级政府非税收入的收
纳、清算和划解等工作,同时,按要求建立健全你行非税收入代
收业务规范、岗位责任和风险防控等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业
务流程,创新缴款方式,强化业务培训和流程监管,主动接受各
级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福建省财政厅
2018年 12月 17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各市、县(区)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中国
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厦门中心支行,福建博思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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