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10-2014-00002
  • 备注/文号: 闽财综〔2014〕1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4-03-31
  • 有效性: 有效
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4-04-03 00:00

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中国

人民银行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物价局、水利(水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省内各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支行: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水利厅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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