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10-2011-00002
  • 备注/文号: 闽财农〔2011〕11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1-12-14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转发《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1-12-17 16:18

 

关于转发《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林业局:

为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规范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11423)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按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规定的资金申请报告内容,于每年228日前将资金申请报送省财政厅、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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