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1110-2011-00002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1-09-08
- 有效性: 有效
(2011年第八期)
福建省财政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 2011年9月8日
龙岩市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成立专门机构
2005年,成立了由龙岩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财政和市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于当年6月成立“龙岩市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挂靠市财政局管理,确定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编制6人。
二、积极探索,有序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改革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从制度上消除国有资产占有的不平等造成的分配不公,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
为减少改革阻力,采取了先易后难的方案:将改革范围设定为市直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除各类学校、医院外的事业单位;将改革对象设定为:单位拥有的房屋建筑物、土地、对外投资股权等国有资产;将改革步骤设定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
2009年,龙岩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推进到以移交所有权为主要内容的第二阶段:以原来的“市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为依托,于2009年9月正式挂牌成立“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仍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各类工作人员20人。“中心”按照“资产统管、融资运作”的思路,统一经营管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三大公司”(备注:三大公司是:龙岩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龙岩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龙岩市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以外的市级企业(主要是改制企业)的国有资产。市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及各类事业单位(不含各类医院、学校)拥有的房屋、建筑物、土地和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的股权等资产产权分3批移交到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三、认真做好日常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在做好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土地及房屋建筑物)资产管理的同时,“中心”还开展了其他一系列工作:一是下大力气抓好划归“中心”管理的相关国有企业资产划转,改制企业存量资产处置,企业各类遗留问题处理,留守机构归并整合,帮助企业提升营运能力、资金安全监管和化解债务危机,对下属重点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了年度考核,以及企业资产维修和防灾管理等工作;二是积极着手组建“龙岩市汇金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资产运作平台初步搭建完成;三是完成市政府2010年重点调研课题《关于整合和做强龙岩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思考》。四是承担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工作的牵头、协调、布置、审核、汇总等日常工作。
龙岩市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开展的一系列工作,对推动龙岩市直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整合和做强市直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增加市本级财政收入以及为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新的投融资平台等方面,起了有益的作用。
发:省直各部门,各市、县(区)财政局
送: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加印:财政部教科文司资产处、行政政法司资产处 ,省人大财经委预算审查监督处,省政府办公厅财金处,省纪委监察综合室 (共印3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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