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12-2019-00011
- 备注/文号: 闽财库〔2019〕2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12-13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9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通知
来源:国库处
时间:2019-12-19 00:00
闽财库〔2019〕20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编制 2019年度中央和地方财政决算(草案)
的通知》(财库〔2019〕51号)精神,现将我省 2019年度财政决
算(草案)编制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 2019年末预算执行工作
今年以来,面对较大的经济下行和财政收入增长压力,各级
财政部门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落实落细更大规模减税降
费各项政策措施,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支出执行进度,多措
并举应对预算平衡压力,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临近年末,各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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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和平潭财政部门要在继续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加强收
支预算执行管理,努力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一)加强收入监测分析,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密切关
注四季度经济指标,跟踪监测财政收入运行情况,继续做好经济
运行和财政收入走势分析研判。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支持税
务、海关部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严禁收取过头税费。
(二)狠抓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兜牢“三保”特别是保工资
底线。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坚
持把“三保”放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加强县级财政保工资情
况监测预警工作,加大对基层财政的资金调度力度,优先保障工
资发放。
(三)统筹做好工作衔接,为明年预算执行平稳开局打下基
础。切实做好提前下达明年专项债部分新增额度工作,确保明年
年初即可使用见效,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针对今年一季度收
入基数较高和增值税减税政策翘尾减收因素叠加影响,加强对明
年财政收入特别是一季度走势的预研预判,促进明年预算执行开
局平稳。
二、扎实做好 2019年度财政决算工作
各设区市和平潭财政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的部署,准确把握决算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高质量完成 2019
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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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提高决算数据真实性准确性。一是切实做好年
终收支清理工作。财政部门、征收部门、国家金库和预算单位要
认真开展年度对账工作,及早发现问题,提前纠正差错,确保基
础数据真实准确。二是加大决算审核力度。重点加强收支真实性
审核,进一步强化合法合规性审核,确保决算数据真实。三是推
进决算真实性核查工作。扩大核查的覆盖面,做好整改落实,确
保决算数据账表一致、账实相符。四是加强支出经济分类决算编
制。认真梳理支出经济分类决算编制中发现的问题,研究采取解
决措施,逐步发挥决算对预算编制的参考作用。五是加强绩效自
评结果审核。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做好绩效
自评结果审核,确保绩效信息客观准确,真实反映预算资金执行
效果。六是依法开展部门决算批复。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的程序
和时限开展部门决算批复。预算单位要以决算批复为依据,做好
有关事项整改及相应账务调整等工作。
(二)强化决算数据分析利用。一是进一步发挥决算促进预
算管理的重要作用。通过预决算数据分析,将决算管理中发现的
突出问题及时反馈到预算编制、执行、会计核算等环节,采取有
效措施推动从源头解决问题,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充分
利用绩效自评信息。汇总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和各项政策实施效果,
督促资金使用单位查找未完成绩效目标原因,提出完善政策、改
进管理的具体建议。三是加强重点领域专项研究。重点关注防范
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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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原因,提出合理建议。四是推进大数据分析应用。利用现代信
息技术,探索建立基于决算数据的大数据分析框架,创新分析方
法和思路,提升决算数据分析利用水平。
(三)深化决算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规范决算公开。认真
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
完善公开方式,提升公开实效。二是进一步推进绩效信息公开。
积极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决算草案同步报送同级人大常委会、同
步向社会主动公开。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落实主体责任,加
强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及时解疑释惑。注重采取图片图表、
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进行立体式、
多方位解读,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
三、有关重点编报事项
(一)关于财政收支及平衡等有关事项的编报。严格按照预
算分类核算收入,公办学校收取的教育收费、公立医院收取的医
疗服务收入等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不得列入政府预
算核算。规范调入资金编列,按照有关规定调入相关预算的资金,
应当通过调入资金科目在收入合计线下反映,不得计入预算收入
规模。真实准确核算各项支出,不得违规调整“八项”支出。严
格控制暂付性款项新增规模和累计余额,2019年以后新增形成的
暂付性款项累计余额不得超过同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
金预算本级支出之和的 5%。
(二)关于 2019 年度省财政与市县财政结算。2019 年度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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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和市县财政结算中,属于正常上解、补助和预算执行中一般
上划、下划、追加、追减的事项,仍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的有关
规定办理;属于省财政可依据金库报表核实结算数据而不需市县
财政提供有关资料的,年度执行终了省财政会将结算数据发文通
知各地,请各地提前与金库核对数据;属于需要省财政和市县财
政单独结算的事项,各地应按照有关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数据资
料,并事先核对清楚,以便及时办理结算。未经省批准,各设区
市不得自行调整省核定的县(市)财政体制和各项收支基数以及
在体制之外增加财力结算上解事项。
(三)关于依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编制部门决算。2019年是
政府会计制度全面施行的第一年。各预算单位要按照财政部对单
位执行新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规定,扎实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衔接,
严格按照新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
切实依据新制度预算会计科目相关信息生成决算收支数据。地方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实现部门决算编制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预算会计核算生成的
数据为准。
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具体编报事宜另行发文明确。
福建省财政厅
2019年 12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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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9年 12月 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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