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12-2016-00017
  • 备注/文号: 闽财债管函〔2016〕2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6-08-11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发行2016年福建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6-08-14 00:00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发行2016

福建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5—2016年福建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支持福建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财库〔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564号)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发行2016年福建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现就本期债券发行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债券发行安排

(一)发行场所。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

(二)品种和数量。本期债券为5年期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计划发行面值总额为1309000万元。

(三)时间安排。2016823日上午9201000招标;824日开始计息。

(四)上市安排。本期债券按照有关规定上市交易。

(五)兑付安排。利息按年支付,每年824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1824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本期债券由福建省财政厅支付发行手续费,并办理还本付息事宜。

(六)发行手续费率。本期债券发行手续费率为承销面值的1‰。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招标总量1309000万元,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全场最高中标利率为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

(二)债权托管。竞争性招标结束后15分钟内为填制债权托管申请书时间。

(三)参与机构。20152016年福建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以下简称“承销团成员”,名单见附件)有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四)标位限定。每一承销团成员最高、最低标位差为30个标位,无需连续投标。投标标位区间为招标日前15个工作日(含第1和第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5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数平均值与该平均值上浮30%(四舍五入计算到0.01%)之间。

(五)招标系统。福建省财政厅于招标日借用“财政部国债发行招投标系统”组织招投标工作。

三、分销

本期债券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可于招投标结束后至824日进行分销。承销团成员之间不得分销。承销团成员根据市场情况自定分销价格。

四、发行款缴纳

承销团成员于2016824日前(含824日),按照承销额度及缴款通知书上确定金额将发行款通过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缴入福建省财政厅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福建省财政厅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时间为准。承销团成员未按时缴付发行款的,按规定将违约金通过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缴入福建省财政厅指定账户。支付报文中附言为必录项,填写时应当注明缴款机构名称、债券名称及资金用途,如:**公司2016年福建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发行款(或逾期违约金)。

福建省财政厅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福建省财政厅

账号:130000000002278001

开户行:国家金库福建省分库

开户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011391000011

五、其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号)规定,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16年福建省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次发行工作按《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债券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闽财债管〔201610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债券公开招标发行兑付办法〉的通知》(闽财债管〔201612号)规定执行。

 

附件:20152016年福建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名单

 

 

                                 福建省财政厅

                                201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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