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12-2016-00007
- 备注/文号: 闽财债管〔2016〕1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6-05-30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政府置换债券定向发行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做好福建省政府债券发行兑付工作,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福建省财政厅制定了《福建省政府置换债券定向承销发行兑付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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