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6-2017-00002
  • 备注/文号: 闽财购函〔2016〕30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6-12-28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部署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6-12-31 00:00

关于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

部署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

 

省直各预算主管部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社会代理机构:

根据工作安排,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于201711日部署上线,31日全面启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部署在互联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可在系统启用后直接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首页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办理采购业务。

二、省直各预算主管部门应指定一名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处室负责人和一名信息技术人员,专门负责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部署应用联络工作,人员名单请于2017110日前报送至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办。

三、信息系统启用前,将组织对省直各预算主管部门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处室和所属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上机操作培训。请各预算主管部门于2017110日前将本部门及所属各单位参训人员(各1名)名单汇总报送至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办,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省直各预算主管部门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处室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于2016131日前登录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录入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人员等基本信息,系统技术人员将据此分配操作权限。

五、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启用后,原“部门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系统”和“福建省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管平台”将停止使用,请省直各预算部门提前做好计划安排,及时组织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人员熟悉本年度财政部门印发的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工作有关制度和信息系统操作方式。

六、信息系统启用后,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接受采购单位委托代理未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流转的政府采购项目。

七、省直各预算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到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信息系统的调试部署,确保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按照进度安排和要求完成系统部署应用工作。对于未按要求部署应用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采购单位和违规代理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进行处理。对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采购单位,将提请监察部门实施问责。

八、省直各预算主管部门在信息系统部署应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与技术服务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80650295391370694667218859111266。采购单位有关系统的使用意见和完善建议请通过书面或邮件(邮箱地址:fjzfcg@sina.com)形式反馈至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办,联系电话:0591-8709789687097319

 

    附件: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部署应用工作联络人及培训人员信息表

 

  

福建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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