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
来源:金融处
时间:2018-09-19 00:00
闽财金〔2018〕30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省内各市中
心支行,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党群工作部、人民银行平
潭综合实验区支行,各有关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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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
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
转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根据《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
若干措施>实施意见》,台湾同胞来闽就业创业的,按规定同等享
受我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二、各单位要简化流程、规范程序、提高效率。请各地尽快
制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业务操作规程、工作人员
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2018年底前分别报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和
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备案。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2018年 9月 4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8年 9月 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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