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来源:国库处
时间:2021-05-18 00:00
一、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4 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380.74 亿元,增长
32.8%。其中,地方级税收收入 984.10 亿元,增长 37.1%;非税
收入 396.63亿元,增长 23.1%。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2343.61
亿元,增长 31.1%。其中,上划中央税收收入 962.88亿元,增长
28.7%。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699.17亿元,增长 1.9%。
4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64.62亿元,增长 32.7%。
其中,地方级税收收入 268.55亿元,增长 44.1%;非税收入 96.07
亿元,增长 8.7%。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626.42 亿元,增长
36.4%。其中,上划中央税收收入 261.80 亿元,增长 41.8%。全
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53.88亿元,下降 3.3%。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1-4 月,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 859.45 亿元,增长 17.8%。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819.56亿元,增长 18.9%;全省
政府性基金支出 933.30亿元,下降 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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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 222.03亿元,下降 0.9%。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208.48 亿元,增长 0.7%;全省政府性
基金支出 222.62亿元,下降 33.2%。
二、财政预算执行特点
(一)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在经济恢复性增长和去年对比基数较低等因素作用下,今年
1-4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以下简称“地方级收入”)
增长 32.8%,增幅与一季度持平,连续两个月保持累计增幅超三
成。与 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 17.3%。
九市一区的地方级收入累计增幅均保持两成以上。其中,当
月平潭综合实验区在国内增值税和非税收入增收带动下,增长
98.8%;福州在国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房产税增收带动下,
增长53.9%;泉州在中化和联合石化企业税收净增收和免抵调增增
值税增收带动下,增长49.2%;宁德、厦门当月地方级收入增幅也
超四成。
(二)税收收入增幅进一步提升
1-4 月,全省税收收入累计增长 32.8%,比一季度提高 3.4
个百分点,与 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 12.5%。分税种看,一季度
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和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增长 22.7%、
30.5%,带动当月国内增值税增长 46.6%,若剔除免抵调增增值税,
增值税直接收入增长 39.9%;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总额增长
55.6%,带动当月企业所得税增长 59.4%;房产税增收和部分楼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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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清算期等因素,带动地方小税种合计增长 38.8%。
(三)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
1-4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1.9%,完成年初预算的
33.7%,高出序时进度0.4个百分点。若剔除一般债券发行不可比
因素,可比增长9.1%。各级财政部门加大资金统筹盘活力度,支
持基层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全省民生支
出1290.3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9%,持续保持七成以
上。分科目看,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长22.6%,社会保障和
就业支出增长15.7%,教育支出增长14.0%,住房保障支出增长
11.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增长9.2%。贯彻落实中央直达资金管理
要求,及时将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 5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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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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