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 222.03亿元,下降 0.9%。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208.48 亿元,增长 0.7%;全省政府性
基金支出 222.62亿元,下降 33.2%。
二、财政预算执行特点
(一)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在经济恢复性增长和去年对比基数较低等因素作用下,今年
1-4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以下简称“地方级收入”)
增长 32.8%,增幅与一季度持平,连续两个月保持累计增幅超三
成。与 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 17.3%。
九市一区的地方级收入累计增幅均保持两成以上。其中,当
月平潭综合实验区在国内增值税和非税收入增收带动下,增长
98.8%;福州在国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房产税增收带动下,
增长53.9%;泉州在中化和联合石化企业税收净增收和免抵调增增
值税增收带动下,增长49.2%;宁德、厦门当月地方级收入增幅也
超四成。
(二)税收收入增幅进一步提升
1-4 月,全省税收收入累计增长 32.8%,比一季度提高 3.4
个百分点,与 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 12.5%。分税种看,一季度
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和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增长 22.7%、
30.5%,带动当月国内增值税增长 46.6%,若剔除免抵调增增值税,
增值税直接收入增长 39.9%;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总额增长
55.6%,带动当月企业所得税增长 59.4%;房产税增收和部分楼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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