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1-10 月,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
2161.08亿元,增长 45.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
2034.37 亿元,增长 46.3%。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 2282.59
亿元,增长 55.8%,若剔除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出增加因素,可
比增长 35.3%。
二、主要收入项目分析
1.国内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累计增长 11.3%,其中,受
减税等因素影响,当月下降 0.2%。
2.企业所得税累计增长 8%。其中,工业企业所得税增长
13.5%;非工业企业所得税增长 3.3%,主要是受地方金融企业利
润总额中免税收入占比提升等影响。
3.个人所得税累计增长 25.6%,主要是受财产转让所得、财
产租赁所得以及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减收拖累,当月个人所得税下
降 8.8%。
4.国内消费税增长 2.4%,其中,当月下降 63.6%,主要是烟
草制品业和原油加工业减收。
5.地方小税种累计增长 8%,除土地增值税(-1.1%)、耕地占
用税(2%)、烟叶税(-22.5%)外,其余地方小税种均实现两位数
增长。其中,土地增值税受上年基数较高影响,当月下降 43.9%。
6.非税收入累计增长 8.7%,其中,当月增长 1.22 倍,主要
是上年同期对比基数较低以及土地出让收入“两金”、森林植被恢
复费等增收,带动专项收入增长 2.44倍,占当月非税收入增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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