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0.68 亿元,增长 64.9%。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 1438.76
亿元,增长 47.4%。
二、主要收入项目
1.国内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累计增长 16.6%,其中,当
月国内增值税和改征增值税分别增长 8.9%和 14.2%。
2.企业所得税累计增长 11.5%,其中,工业企业所得税增长
17.5%;非工业企业所得税增长 7%。
3.个人所得税累计增长 25.4%,较上半年回落 2.1个百分点。
其中,受上年基数较高影响,当月财产转让所得增长 5.9%,较上
半年回落 61个百分点;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增长 22.9%,较上半年
提升 4.1个百分点。
4.地方小税种累计增长 9.3%。除土地增值税(-1.5%)和耕
地占用税(-3.4%)以外,其余小税种均实现增长。
5.非税收入累计增长 2.2%。其中,专项收入增长 16.9%;行
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下降 8.1%;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下降 17.2%。
三、财政运行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增长
1-7 月,全省财政收入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一般公共预算
总收入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增长 12.1%和 10.4%,分别超
序时进度 8.4 和 6.5 个百分点。其中,当月分别增长 11.1%和
11.2%。从税性比重看,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的税性比重分别为 85.8%和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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