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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迅速行动,及早部署,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努力发挥财政职能,财政收入平稳增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2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326.33亿元,完成预算6.6%,增长13.4%。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9.53亿元,完成预算6.3%,增长13.4%;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36.80亿元,完成预算7.1%,增长13.3%。省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01亿元,完成预算5%,增长40%。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99.18亿元,完成预算9.5%,增长55%。其中,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5.21亿元,完成预算4.2%,增长98.9%。
1-2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971.32亿元,完成预算19.7%,增长14.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4.52亿元,完成预算18.5%,增长14.2%;上划中央收入完成416.80亿元,完成预算21.5%,增长14.2%。省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5.42亿元,完成预算17.5%,增长10.1%。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29.03亿元,完成预算17.4%,增长22.4%。其中,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0.62亿元,完成预算13.3%,增长27.8%。
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1-2月,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13.61亿元,完成预算20.7%,增长52%。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完成389.73亿元,增长50.7%,福州占全部土地出让收入增量的67.9%。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27亿元,完成预算17.7%,增长0.7%。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14.43亿元,完成预算15.8%,增长106.8%。其中,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67亿元,完成预算4.5%,增长1726.8%。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平稳增长,税性比重稳中有升
1-2月,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增长14.2%。从级次看,上划中央收入、省级、市县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增长14.2%、10.1%、14.5%,增长较为协同。从完成进度看,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超预算进度3和1.8个百分点。从收入结构看,地方级税收收入增长17.6%,高于非税收入增幅18.2个百分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性比重为83.3%。其中,福州、厦门、泉州税性比重均在85%以上。
(二)地方小税种增长较快,流转税增量贡献突出
地方小税种累计增长22.9%。其中,去年底土地出让契税年初入库,加上低基数因素,拉动契税收入增长75.9%,贡献了近一半的地方小税种增量。城建税随流转税增收,相应增长18.1%。房产税和土地增值税也分别增长17.4%和13.5%。主体税种累计增长14.5%。其中,流转税合计增长18.5%,对全部税收增量贡献达49.7%。流转税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一是经济运行平稳向好支撑。1月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8%,商品房销售量增长23.9%。二是价格因素。1月PPI增长2.4%,其中:原料价格上涨5.3%,推动钢坯钢材、建材、化工等原材料工业和批发业国内增值税较快增长。三是国内消费税恢复增长。烟草行业产销衔接较好,拉动国内消费税由去年同期下降14.6%转为增长15.9%。
(三)财政支出进度加快,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各级财政部门抓紧指标安排下达,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有力保障民生等重点项目资金需要。1-2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22.4%,扭转了1月因春节因素造成的不可比减支,其中,当月增长55%。从支出进度上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预算的17.4%,超序时进度0.7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加快1个百分点。从支出结构上看,民生支出增长23.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6.6%,较上年同期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科学技术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分别增长420.5%、57.6%、55.1%、45.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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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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