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省财政厅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14-03-03 00:00

2014年福建省财政厅部门预算说明

 

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经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214号)要求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财政厅2014年度部门预算的函》(闽财指[2014] 37 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80 号),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省财税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省与市县、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章制度。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省和省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贯彻执行中央的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制定和执行省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省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省级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在中央赋予我省税收管理权限范围内,提出地方税立法计划、地方税种的增减和税目、税率的调整建议;参与税收政策的研究制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政策的建议;根据预算的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六)负责制定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省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省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省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全省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省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省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全省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负责管理全省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全省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拟订和执行会计委派制,指导和管理会计委派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对困难县财政指导监督。

  (十三)牵头起草全省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全省农村综合改革财政性资金的管理。承担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省财政厅包括28个机关行政处室、15个下属事业单位及管理的社团7家,其中:列入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三、201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省财政厅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三个必须”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强财政宏观调控,努力构建现代预算管理制度,在扎实推进各项常规性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统筹各类财政性资金,支持深化五大战役重点行动计划,支持交通、能源、市政、水利、信息、环保等城乡基础设施六项提升工程。继续实施促进外经贸发展的财税政策,推动重点出口行业、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出口品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通过贴息、奖励、风险补偿等方式,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等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继续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努力提高经济科技含量。加大对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二)推动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认真落实“人进城、建好城、管好城”的要求,加大财政对城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动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的建立。继续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推动农业农村加快发展。继续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继续做好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现代农业等工作。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研究完善县级基本财力动态保障机制,进一步增强县级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健全山海协作、对口帮扶、园区共建等机制,进一步加大对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扶持力度。促进区域和县域经济协调发展。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州闽江口金三角、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莆田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武夷新区、三明生态工贸区等区域加快发展。

(三)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继续办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城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三农”服务、环境保护、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惠民实事。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高。根据教育不同的公共产品属性,细化完善有针对性的财政支持政策,推动教育事业综合发展。完善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体系。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机制,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支持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调整优化医疗资源区域布局,继续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和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扶持非营利性非公立医院发展建设。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和产业繁荣。继续支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重点文化设施,扩大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进文化创意产业与相关产业整合发展,提升文化产业规模化、专业化水平。

(四)支持生态省建设。支持宜居环境建设,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为平台,加大省级投入,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重点支持城区“三边三节点”规划建设、各类管网新建改造、绿道及城市道路建设、市政设施提升工程、小城镇综合改革、集中成片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公路铁路沿线景观整治以及“六江两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转型升级,建设美丽乡村。健全生态保护财力投入机制,逐步提高生态环境受益地区生态补偿出资标准,加大对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四、2014年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2014, 我厅收入预算为17752.2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842.3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06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752.2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545.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20.24万元,公用支出1185.06万元,项目支出10501.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0842.3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73.91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全省财政部门预算改革、国库统一支付改革、财政监督检查业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全省财政票据印制及全省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等专项工作开支。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7.52万元。用于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省直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委托管理工作开支。

(三)医疗卫生支出350.01万元。用于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医疗、工伤及生育保险金开支。

(四)住房保障支出510.93万元。用于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开支。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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