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2021100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金融处
时间:2021-07-19 00:00
闽财提案〔2021〕2号
答复类别:B类
施忠旗委员: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规范 PPP 项目招标投标规则的建议》
(20211002号)由我单位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现将有
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进一步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招投标,有
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打造经济新增长点。您所提
的建议对于我省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具有
十分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一、打破民营企业参与 PPP项目的壁垒方面
我省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 PPP 项目的建设运营。一是出台
《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规范发展实施
意见的通知》,严禁在招标环节对民企设置歧视条件,建立统一规
范、竞争有序的 PPP 市场秩序。二是出台财政奖励政策,将 PPP
落地项目民营企业参与度列入对市县 PPP工作成效评价指标,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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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省级奖励的重要因素,引导地方政府鼓励民企参与 PPP项目合
作。三是运用综合信息平台做好项目信息公开,让民营企业能实
时、充分掌握项目基本情况及建设进度。
二、规范 PPP项目采购文件编制方面
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
„2014‟215号),PPP项目有严格的采购程序要求。为了规范包
括 PPP项目在内的政府采购行为,我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
推出招标文件范本。我省已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
统配置货物类及服务类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规范招投标文件。同
时,通过技术手段自动比对采购人发布的招标文件,加强过程提
醒及干预,减少违规情况发生。凡是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
开信息系统实施的 PPP项目采购,均按统一规则进行技术排查。
二是规范量化评分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的规定,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财政部最新印发的《政
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要求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
任,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明确自 2021年 7月 1日起,采购需求
中不可量化的指标不得作为评分项,可量化的指标才可设置为评
分项,可量化指标的评分项应明确划分相应等次,按照等次设置
对应的不同分值。三是规范采购需求审查。我省要求采购人建立
审查工作机制。对重点项目的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进行一般
性审查和非歧视性审查、竞争性审查、采购政策审查、履约风险
审查等重点审查,禁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出现以特定行政区
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中标、成交条件,禁止对
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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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并将审核结果作为采购文件编制的重要依据。下一步,我省
将进一步加强招标文件范本研究工作,规范采购人 PPP项目招标
文件的编制;结合电子招投标平台的建设,通过倾向性字符检索、
建立内控审查机制等手段提高采购需求管理质量。
三、建立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并纳入招投标评分项目方面
我省已依托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业信
息记录名单”专栏,记录发布我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以限制失信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
采购评审专家、代理机构管理,我厅正在制定《福建省政府采购
评审专家诚信评价管理办法》和《福建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诚信
管理暂行办法》,现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吸收反馈意见后
将及时出台,有关评价结果可作为采购人选择评审专家和代理机
构的参考和依据。下一步,我省将按照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建立的
要求,加快推进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信用评价系统建设,及时、完
整记录相关当事人信用情况,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四、关于 PPP社会资本采购的资格预审问题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
„2014‟215 号)规定,为了验证项目能否获得社会资本响应和
实现充分竞争,PPP 项目采购应当实行资格预审,且项目实施机
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成立评审小组独立负责 PPP项目采购的资
格预审和评审工作。对于资格预审后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排斥其
它投标人事实行为,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和书面质疑,也可依规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监管部门可依规定
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确保项目采购程序公平性。下一步,
我省将继续督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对招标文件评分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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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进行审查;加强 PPP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采购
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升 PPP项目采购活动监管水平。
五、推行 PPP社会资本采购电子异地评标
我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
等制度要求,已建立我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目前该平
台已实现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开
标、评标、异议澄清补正、合同签订、文件归档等全流程电子化。
下一步将积极完善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及技术规范,尽早实现省内
异地评审。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 PPP 采购相关政策制度,优化 PPP
营商环境,拓宽 PPP项目民营企业参与渠道,有效发挥项目信息平
台作用,强化对项目和机构的监管,促进我省 PPP项目招投标和
采购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林贻武
联 系 人:陈莉琴
联系电话:0591-87097061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 7月 7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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