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2021135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金融处 时间:2021-07-02 00:00
闽财提案〔2021117号  
答复类别:A类  
翁强委员:  
《关于着力企业上市工作,助推福建省经济赶超和实现可持  
续发展的再提案2021135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  
策部署,加快实施资本市场提升工程,推动我省上市公司数量和  
影响力明显增长,有效地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资本市场服务我  
省经济建设的功能日益显现。为切实做好我省上市后备企业的培  
育工作,促进更多优秀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省级财政通  
过上市补助励等多种正向激励措施持企业上市直接融资。  
一、建立推动企业直接融资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推动企业直接融资、扶持企业上市、发挥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培育孵化功能等开展的各项工作一是建立省  
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对当年度列入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  
单并于当年完成股改的企业,省级财政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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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元,用于补助企业改制相关费用。二是对完成股改后,在海  
峡股权交易中心交易层新增挂牌交易,且按规定履行挂牌当年度  
信息披露义务的小微企业,省级财政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奖励不  
超过 50万元,用于补助企业挂牌相关费用。  
二、实施梯度培养正向奖励措施  
省级财政积极支持地市政府实施上市企业梯度培养,推动我  
省上市后备企业加快进行股份制改制,并进入上市辅导,尽快完  
成上市前的准备工作。梯度培养包括:一是引导个体工商户转为  
企业,对完成登记手续的“个转企”主体,市、县(区)可给予  
一次性奖励;二是推动小微企业上规模,对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  
给予一次性奖励三是规上企业股份制改造,  
对完成股份制改造的规模以上企业,市、县(区)可给予一次性  
奖励;四是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和省内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交易的小微企业,以及在沪深交易所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首发上市的企业,市、县(区)  
可给予一次性奖励。省级财政对推动实施梯度培养成效明显的前  
三名设区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别给予 500万元300万元、  
200万元正向奖励。  
三、开展金融机构服务非金融企业股权融资年度贡献排名奖  
为调动金融机构服务我省非金融企业股权融资的积极性,支  
持非金融企业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级财政会同有关部门出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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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省鼓励金融机构服务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评价暂行办过  
评价参评金融机构服务我省非金融企业股权融资的情况,包括:  
当年新增境内上市、过会或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企业数量,当年新  
增在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挂牌企业数量,当年新增在证监局辅  
导备案企业数量,当年新增企业上市首发融资、再融资以及新三  
板精选层挂牌企业融资金额等,对服务我省非金融企业股权融资  
的保荐机构进行年度贡献排名,对前六名设置一、二、三等奖,  
省级财政分别奖励 50万元、30万元、20万元。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政策研究,注重听取  
企业的意见解企业的愿望和诉求分吸收企业的合理建议,  
使政策更接地气、更易于操作,提高财政资金支持企业上市融资  
的引导作用和政策效应;加强我省推动企业上市融资专项资金管  
理工作化监督检查时纠正政策和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领导署名:林贻武  
联 系 人:丁 煌  
联系电话:0591-87097916  
福建省财政厅  
20216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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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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