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2021126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处
时间:2021-07-02 00:00
闽财提案〔2021〕43号
答复类别:D类
张宝发委员:
《关于设立省级政府化债基金的建议》( 20211260号)收悉。
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出的设立省级政府化债基金问题,经认真研究并结合
我省实际情况,我省暂不宜设立省级政府化债基金。主要是考虑
到:
一是我省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近年来,福建省委、省政
府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工作,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贯彻
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防范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全省政
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中央核定的限额之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是我省已积极采取措施帮助缓解市县偿债压力。从债务化
解基金的作用看,主要是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或债务展期。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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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省财政已通过再融资债券、库款调度等措施,给予相应支
持。如对还本付息压力大、偿债确有困难的市、县(区),通过加
大再融资债券支持力度,帮助缓解偿债压力。2020年,省财政安
排龙岩市再融资债券 39.9亿元,再融资比例达到 63%;2021年,
安排再融资债券 56.9亿元,再融资比例提高到 73%,即 :龙岩市当
年到期债务的 73%可通过再融资债券偿还,仅 27%通过安排自有资
金偿还;此外,对还本付息资金临时周转确有困难的,省财政进
一步加强库款调度,及时提供流动性支持。
三是隐性债务化解有相关明确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
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
债务风险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
量,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严禁地方政府以企业债务
形式增加隐性债务。严禁地方政府通过金融机构违规融资或变相
举债”等。涉及隐性债务化债计划变更、债务延期等都有明确的
规定,成立省级化债基金具体措施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还需
进行严格论证。
综上,化债基金能够帮助市县缓解偿债压力,但长久来看,
各地还是要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实际,做大做强特色产
业,增强发展后劲,在发展中逐步化解累积的风险隐患。省财政将
继续支持和指导市县建立健全偿债保障机制,“一地一策”指导推
进重点区域化债。同时,积极研究借鉴其他兄弟省市经验做法,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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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我省实际,切实做好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工作。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黄剑青
联 系 人:赵晓静
联系电话:0591-87097850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 6月 29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1份),省政协提案委员会(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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