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2021129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社保处
时间:2021-07-02 00:00
闽财提案〔2021〕51号
答复类别:C类
郑慧玫委员:
《关于大力推广和持续保障“长者食堂”建设运营的建议》
(20211292号)收悉。现将我厅意见答复如下:
“长者食堂”是探索解决老年人用餐问题的有益尝试,目前
各地主要依托于农村幸福院和居家社区养老照料中心开展试点。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
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7‟51号),为加
强市县政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职责,城乡社区事务等受益范
围地域性强、信息较为复杂且主要与当地居民密切相关的基本公
共服务确定为市县财政事权。因此,养老服务支出责任主要在市
县。下一步,我厅将结合您的建议,围绕省级财政的职责重点做
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支持发展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十四五”期间,我省
将支持各地建设具有配餐、送餐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央厨房”,科
学布局长者食堂和老年人助餐点,解决老年人就餐难题。省级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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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支持设立城乡养老事业发展“以奖代补”专项,奖补各地推进
项目建设。支持民政部门推动在县(市、区)层面,每年新建不
少于 10所长者食堂(中央厨房),在镇、村层面依托现有养老服
务设施,每年建设不少于 100处老年人助餐点。
二、着力健全多元化筹资长效机制。今年,省委省政府为民
办实事项目将安排2500万专项资金用于奖补建设100个居家社区
养老服务示范点,沿海每个项目补助 20万元、山区每个项目补助
30万元。鼓励各地利用已有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
幸福院等场所,拓展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建设长者食堂或老年
人助餐点。同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解决可持续运营经费问题,
以个人缴费为主,通过政府补助、社会捐助、村集体互助等方式,
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健全长效保障机制。
衷心感谢您对养老事业和财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领导署名:林贻武
联 系 人:汤俊浩
联系电话:0591-87097074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 6月 24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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