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存在问题、困难,分析提出对策建议,完成重点课题《促进我
省政府投资基金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研究》和《我省政府投资基
金发展现状和政策建议》,为加强我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提供决策
依据。
二、完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力度,落实财税优惠政策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的税收优
惠政策,进一步支持创业投资发展,对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
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 2年的,
按照投资额的 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
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强化正向激励,自政府投资基金获利年
度起,对社会资金出资人,按其实际到位比例计算缴纳的所得税
地方留成部分(含代扣代缴),前两年给予 60%~80%奖励,后三
年给予 30%~40%奖励。修订我省《推动企业直接融资专项资金管
理办法》,对列入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的企业,在当年度完成
股改的,每家一次性奖励 50万元,用于补助企业改制相关费用;
对完成股改后,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交易层新增挂牌交易,且按
规定履行挂牌当年度信息披露义务的小微企业,每家一次性奖励
不超过 50万元,用于补助企业挂牌相关费用。
三、坚持新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我省政府投资基金发展
下一步,我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
工作要求,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会同相关部门推动提高企业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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