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2020100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农业处 时间:2020-07-17 00:00
闽财提案〔20201号  
答复类别:A类  
陈细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县乡河湖管护机制的建议20201004  
号)收悉。该建议对我省进一步完善县乡河湖管护机制很有借鉴  
意义。省财政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积极吸收有益的意见  
建议。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  
湖长制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发挥财  
政的职能作用,集中力量、创新方式,支持推动全省河湖保护和  
综合治理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投入机制  
一是开展“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2019年,  
省级财政下达资金 3.17亿元千村整治程村庄每  
个村庄安排基础性补助 55万元(对 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  
- 1 -  
每个村庄补助 70万元对列入“百村示范”工程且经考核验收  
确认为优秀的村庄个奖励 20万元助资金主要用于农村生  
活垃圾治理等工作,推进房前屋后环境改善提升二是支持农村  
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建设2019年下达资金 1.4亿元农村人口  
每人每年 10 元,补助全省农村垃圾治理运行费用三是支持开  
展“家园清洁”行动。2019 年下达资金 4500 万元,支持全省乡  
镇垃圾转运站建设和购置配备垃圾运输2019年全省按期  
实现所有行政村建立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  
二、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投入机制  
一是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治理投入。近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逐  
步加大生态环境治理保护资金投入力度,逐步建立健全常态化、  
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2017-2019年三年累计投入 804亿元,  
年均投入保持两位数比例增长2019级以上生态环保投入  
156.52亿元,比上年增加 33.16亿元,增长 26.88%二是建  
立健全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投入机制。2019-2021 年,省财政按  
5%8%10%的比例统筹 8个部门的 20个生态保护专项资金,  
23个县市试行以空气质量、水质、森林覆盖率等 11项综合性  
生态指标考核为依据、奖惩结合的生态保护补偿政策。2019年,  
省级财政下达奖励性资金 3.3亿元2020财政投入奖励性  
资金 4.9亿元前已提前下达 3.45亿元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资  
三是完善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2019级财政共下达  
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 14.2亿元,比上年增加 0.88亿元,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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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综合评分、森林生态和用水总量控制统筹分配至闽江、九龙  
江流域范围内 48个市县资金筹措和分配上向流域上游  
地区、欠发达地区倾斜。四是加大环保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为进  
一步发挥生态环境治理保护资金聚集效应,我省已在综合性生态  
保护补偿、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对渠道  
来源不同、管理办法不同、任务目标不同的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开  
展有益的尝试,取得积极成效。  
三、做好河湖长制投入保障  
会同省水利厅、省河长办出台《河道专管员省级资金奖  
补实施办法省财政每年安排 8000万元用于奖补河道专管员,  
形成了激励日常巡查、履职尽责的村级河道专管员管理机制,解  
决了河道保护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 2017 年以来,省  
级以上财政共下达河湖长制省级以上财政专项资25600万元,  
其中 2019年下达河长制专项省级以上财政资金 13600万元于  
支持开展河湖长制相关工作及加强河道专管员队伍建设。全面推  
进河长制湖长制有名有实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  
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会同  
水利等省直部门加大对河湖保护和综合治理力度,继续完善财政  
投入保障机制,推动我省河湖保护管理取得更大成效。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 3 -  
共同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  
领导署名:韩 健  
联 系 人:江 沈  
联系电话:0591-87097498  
福建省财政厅  
2020713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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