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从 2014年起,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
我省开始实施“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对列入“千村整治”
工程村庄,每个村庄安排基础性补助 55万元(对 23个省级扶贫
开发重点县的每个村庄补助 70万元);对列入“百村示范”工程
且经考核验收确认为优秀的村庄,每个奖励 20万元。补助资金主
要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推进房前屋后环境改善提升。
二、支持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治理
一是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的实施意
见》(闽政办〔2015〕99号)要求,“十三五”期间,省级以上财
政已投入 50.06亿元,按照安全生态并重的理念与方式,治理河
流 5000公里,建设一批遍布城乡、百姓获得感强、社会认可度高
的河流生态走廊。二是今年,中央财政已下达 1.25 亿元,支持
我省的建宁县、南安市、秀屿区三个全国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
合整治试点县,通过统筹水系连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
整治、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河湖管理等多项水利措施,打造一批
各具特色的县域综合治水示范样板,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
美的美丽乡村。
三、落实河湖长制经费保障
一是会同省水利厅、省河长办出台《河道专管员省级资金奖
补实施办法》,省财政每年安排 8000万元用于奖补河道专管员,
形成了激励日常巡查、履职尽责的村级河道专管员管理机制,解
决了河道保护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 2017 年以来,共
下达河湖长制省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 25600万元,其中 2019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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