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2020106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农业处 时间:2020-07-17 00:00
闽财提案〔202014号  
答复类别:A类  
黄卫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河道整治的建议20201064 号)  
收悉建议对我省进一步做好农村河道整治工作很有借鉴意义。  
省财政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积极吸收有益的意见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发挥财政  
的职能作用,集中力量、创新方式、加大投入,支持推动全省河  
湖保护和农村水系综合治理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投入机制  
一是支持农村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建设。2019年下达资金 1.4  
亿元农村人口每人每年 10助全省农村垃圾治理运行费  
用。二是支持开展“家园清洁”行动。2019 年下达资金 4500 万  
元,支持全省乡镇垃圾转运站建设和购置配备垃圾运输车,确保  
2019年全省按期实现所有行政村建立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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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2014年起,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  
我省开始实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对列入“千村整治”  
工程村庄,每个村庄安排基础性补助 55万元(对 23个省级扶贫  
开发重点县的每个村庄补助 70万元对列入“百村示范”工程  
且经考核验收确认为优秀的村庄个奖励 20万元助资金主  
要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推进房前屋后环境改善提升。  
二、支持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治理  
一是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的实施意  
闽政办〔201599号)要求十三五”期间,省级以上财  
政已投入 50.06亿元,按照安全生态并重的理念与方式,治理河  
5000公里设一批遍布城乡姓获得感强会认可度高  
的河流生态走廊。二是今年,中央财政已下达 1.25 亿元,支持  
我省的建宁县、南安市、秀屿区三个全国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  
合整治试点县,通过统筹水系连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  
整治、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河湖管理等多项水利措施,打造一批  
各具特色的县域综合治水示范样板,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  
美的美丽乡村。  
三、落实河湖长制经费保障  
会同省水利厅、省河长办出台《河道专管员省级资金奖  
补实施办法省财政每年安排 8000万元用于奖补河道专管员,  
形成了激励日常巡查、履职尽责的村级河道专管员管理机制,解  
决了河道保护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 2017 年以来,共  
下达河湖长制省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 25600万元2019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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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河长制专项省级以上财政资金 13600万元,用于支持开展河湖  
长制相关工作及加强河道专管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  
制从“有名”转向“有实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  
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会同  
水利等省直部门加大对河湖保护和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力度,继续  
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推动我省农村河道整治工作取得更大成  
效。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  
议,共同推动我省农村河道治理等工作。  
领导署名:韩 健  
联 系 人:江 沈  
联系电话:0591-87097498  
福建省财政厅  
20207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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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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