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2020106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农业处
时间:2020-07-17 00:00
闽财提案〔2020〕14号
答复类别:A类
黄卫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河道整治的建议》(20201064 号)
收悉。该建议对我省进一步做好农村河道整治工作很有借鉴意义。
省财政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积极吸收有益的意见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发挥财政
的职能作用,集中力量、创新方式、加大投入,支持推动全省河
湖保护和农村水系综合治理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投入机制
一是支持农村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建设。2019年下达资金 1.4
亿元,按农村人口每人每年 10元,补助全省农村垃圾治理运行费
用。二是支持开展“家园清洁”行动。2019 年下达资金 4500 万
元,支持全省乡镇垃圾转运站建设和购置配备垃圾运输车,确保
2019年全省按期实现所有行政村建立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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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从 2014年起,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
我省开始实施“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对列入“千村整治”
工程村庄,每个村庄安排基础性补助 55万元(对 23个省级扶贫
开发重点县的每个村庄补助 70万元);对列入“百村示范”工程
且经考核验收确认为优秀的村庄,每个奖励 20万元。补助资金主
要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推进房前屋后环境改善提升。
二、支持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治理
一是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的实施意
见》(闽政办〔2015〕99号)要求,“十三五”期间,省级以上财
政已投入 50.06亿元,按照安全生态并重的理念与方式,治理河
流 5000公里,建设一批遍布城乡、百姓获得感强、社会认可度高
的河流生态走廊。二是今年,中央财政已下达 1.25 亿元,支持
我省的建宁县、南安市、秀屿区三个全国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
合整治试点县,通过统筹水系连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
整治、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河湖管理等多项水利措施,打造一批
各具特色的县域综合治水示范样板,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
美的美丽乡村。
三、落实河湖长制经费保障
一是会同省水利厅、省河长办出台《河道专管员省级资金奖
补实施办法》,省财政每年安排 8000万元用于奖补河道专管员,
形成了激励日常巡查、履职尽责的村级河道专管员管理机制,解
决了河道保护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 2017 年以来,共
下达河湖长制省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 25600万元,其中 2019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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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河长制专项省级以上财政资金 13600万元,用于支持开展河湖
长制相关工作及加强河道专管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
制从“有名”转向“有实”、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
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会同
水利等省直部门加大对河湖保护和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力度,继续
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推动我省农村河道整治工作取得更大成
效。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
议,共同推动我省农村河道治理等工作。
领导署名:韩 健
联 系 人:江 沈
联系电话:0591-87097498
福建省财政厅
2020年 7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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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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