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2020125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金融处
时间:2020-07-17 00:00
闽财提案〔2020〕41号
答复类别:A类
施锦珊委员:
《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建议》
(20201258号)由我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
激发市场活力、打造经济新增长点。您所提的建议对于我省进一
步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具有十分重要的启
发和借鉴作用。
一、关于成立 PPP专门机构方面
我厅 2014 年底成立了福建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管
理中心,负责协助我厅推广和运用 PPP 模式,参与指导全省 PPP
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全省各设区市级财政部门均成立了 PPP项
目管理中心,负责具体指导本辖区的 PPP 工作。同时,基于 PPP
项目涉及金融、会计、法律、工程造价等众多专业领域知识,技
术性、专业性极强,我厅还委托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作为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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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顾问机构,协助提供第三方专业技术力量。我厅通过组建专
门机构和利用专业化服务,为全省开展 PPP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
保障。截止 2020年 5月底,我省已累计入库 PPP项目 353个,投
资额 3572亿元,其中,落地项目 296个,投资额 3046亿元。
二、关于完善政策保障方面
启动 PPP 工作以来,按照中央要求,财政部牵头制订了一系
列政策文件和操作指引,并且根据 PPP工作实践要求,及时调整
完善。2019年 3月,财政部下发财金﹝2019﹞10号文件,为规范
实施 PPP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财政部正积极完善 PPP模式相
关政策文件,推动出台《PPP实施条例》,修改完善 PPP模式操作
指南、财承指引、信息平台管理和项目绩效管理等相关文件。今
年以来,财政部已经出台了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领域 PPP项目合
同示范文本、PPP 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现行的 PPP 模式操作
指南、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等正在修改完善,《PPP实施条例》
立法进程加快,对外征求意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
我们将持续跟进,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办法,加强政策有
效衔接。
三、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为支持 PPP项目融资,我省设立了规模 200亿元的省级 PPP
引导基金,截止目前,基金签约落地项目 10 笔,总金额 69.42
亿元,其中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已投放 34.284亿元。从项目行业分
布上看,基金投放结构反映出对生态环保、轨道交通、教育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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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民生行业的支持导向,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政策引导作用。从
业务模式上看,PPP 基金根据 PPP 项目不同阶段特点设计了差异
化的业务参与模式,包括债权、股权、股加债、联合体投标和股
权收益权融资等,以多样化的投融资组合,形成了与商业银行明
显差异的投融资业务模式,有效解决了 PPP 项目融资难、融资贵
的问题。PPP 基金开展 PPP 项目股权的投融资服务,缩短了 PPP
项目的落地周期。同时,我省鼓励金融机构对民企参与项目缩短
审批流程特别是项目融资周期,对入库项目、合法规范的 PPP项
目加大支持力度,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采取精细化、有针对性
的措施,帮助民营企业摆脱融资困境。
四、关于发挥中小民营企业作用方面
我省在 PPP 试点工作中,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一是严禁
在招标环节对民企设置歧视条件;二是出台财政奖励政策,鼓励
地方民企参与 PPP合作,将 PPP项目民营企业参与度列入对市县
PPP 工作评价指标;三是运用综合信息平台做好项目信息公开,
确保民营企业能实时充分掌握项目情况,建立统一规范、竞争有
序的市场。针对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
发生以来,我省密集出台各类援企融资支持政策,通过专项贷款、
财政贴息、融资担保、风险分担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等多渠道
对民营小微企业进行帮扶,并正在积极推动相关金融机构对接落
实。我省民营企业参与 PPP项目总体情况在全国排名前列,截止
2020年 5月底,民企独立或组成“联合体”参与的 PPP项目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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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占总落地项目的 37.5%。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 PPP政策制度,优化 PPP营商环境,
拓宽 PPP项目融资渠道,有效发挥项目信息平台作用,强化项目
和机构的监管,促进我省 PPP项目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林贻武
联 系 人:张翥超
联系电话:0591-87097087
福建省财政厅
2020年 7月 10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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