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2020105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农业处
时间:2020-07-17 00:00
闽财提案〔2020〕12号
答复类别:A类
雷祖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移民后期扶持
力度的建议》(20201052 号)收悉。该建议对我省进一步做好原
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很有借鉴意义。省财政厅
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积极吸收有益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
情况答复如下:
为了帮助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2006年国务院出台了《关
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对移民后期扶持的
范围、标准、期限、扶持方式、资金筹集渠道等做了进一步的明
确。目前我省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主要来源有:大中型水库后期扶
持基金、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库区基金、小型水库移
民扶助基金。其中: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基金、大中型水库后期
扶持结余资金,由中央按核定的移民人数因素下达我省;库区基
金和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是我省根据国务院规定,从地方水库
上网电价中提取的政府性基金。
2006 年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以来,我省在
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和资金安排上,对上杭县在内的原中央苏区县
和革命老区县给予了倾斜支持。截至 2019 年底,省级累计下达上
杭县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56432 万元,其中发放移民个人直补资金
18165 万元、项目扶持资金 38267 万元,涉及道路、饮水、环境
综合整治和生产开发等项目 1051 个。通过 10多年来项目的实施,
有效地改善了库区移民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对库区移民村的社会
稳定、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上杭县库区移民村的道
路、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环境综合整治正加快
推进,商贸创业园、乡村农家乐、光伏发电等移民资产型增收项
目正在实施,部分已投入使用并已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
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
省 政 府 的 决 策 部 署 , 会 同 水 利 部 门 继 续
加大对上杭县等老区苏区的移民后扶力度。通过修复、改造一批
基础设施,改善移民村人居环境,完善和提升移民村公共服务水
平,同时加强移民产业扶持,突出发展移民资产型生产开发项目,
优化调整移民村产业结构,实现移民后期扶持方式的转型升级,
推动移民村乡村全面振兴发展。
领导署名:韩 健
联 系 人:江 沈
联系电话:059187097498
福建省财政厅
2020年 7月 8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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