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2020134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农业处
时间:2020-07-02 00:00
闽财提案〔2020〕63号
答复类别:A类
民革福建省委:
《提升台创园金融服务水平 助力台企、台农发展壮大的建
议》(2020134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贵委对闽台融合发展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该建议对我省
积极探索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新路、推进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
家园具有借鉴意义。近年来,省财政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
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
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对台大政方针,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
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完善财政政策,持续加大投入力度,
大力推动两岸农业深度融合发展。
一、持续推动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
省级财政每年安排 6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专项资金 3000
万元,其中:1500万元用于支持创业园农业基础设施建设,1500
万元用于支持创业园发展观光休闲、设施完善、生态环保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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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项目,促进台湾农业良种、技术及机械设备引进,推动
两岸农业技术人才交流培训,建设电子商务、市场服务及农民技
术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对园区内科技合作含量高、规模效应明
显、示范带动作用强的涉台农业重点企业、合作社以及来闽创业
的台湾青年农民所承担的项目,每个项目按不超过实际投入 50%
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200万元。
二、支持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和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示范
基地建设
2020年起,省级财政每年新增安排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
专项资金 3500万元,用于支持新设立的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
同等享受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相关政策;安排省级财政资金
1200万元,支持在全省建设一批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推
动台湾农业良种技术等示范推广。
三、扩大台资农业企业贷款贴息补助
为解决台资农业企业融资问题,我省对在国家级台湾农民创
业园和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内设立的台资农业企业实施贷款
贴息,每个企业每年获得的贴息最高可达 100万元。2020年,省
级财政进一步加大省级补助力度,共安排贴息资金 1100万元,落
实支持台资农业企业贷款贴息政策。
四、加强闽台农业合作推广示范县建设
省级财政每年投入 300万元,持续推动诏安、长泰、云霄等
10个闽台农业合作推广示范县建设,每个项目省级补助不超过 30
万元。示范县建设突出重点区域、重要品种和关键性技术的引进、
吸收和再创新,集成推广台湾农业良种及其配套技术,建立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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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等高标准闽台农业合作推广示范基地,
发展特色产业,辐射带动我省现代农业产业升级,促进农业增效
增收。
五、不断完善闽台农业合作相关政策
2019年,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福建省特色现
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台湾农民创业园专项资金、闽
台农业合作专项资金和台资农业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等分配、使用
和管理作了明确规定,方便台胞台企申报项目,争取财政资金支
持,共同促进闽台农业合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
指示批示精神,用足用好中央赋予福建的先行先试政策,认真吸
收和采纳各方面好的意见和建议,落实落细各项扶持政策,加大财
政支持力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推
动闽台农业融合发展。
领导署名:韩 健
联 系 人:林 熙
联系电话:87097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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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
2020年 6月 22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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