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2020135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金融处
时间:2020-06-18 00:00
闽财提案〔2020〕65号
答复类别:A类
省台盟:
《充分发挥产业引导基金作用的建议》(20201354号)收悉。
现答复如下:
为更好地促进我省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近年省级财
政出资设立各类政府投资基金。截至 2020年 1季度末,省级财政
直接出资设立并开始运作的政府投资基金共 6支,总规模 424亿
元,投资项目涉及企业技改、PPP 项目、现代服务业、养老、文
化等政府鼓励发展领域。其中规模较大的有省 PPP 引导基金 200
亿元、企业技改基金 120亿元、现代服务业基金 50亿元,通过充
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放大作用,为我省实体经济发展提供
重要的资金支持。
一、履职尽责,促进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健康发展。我厅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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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基金管理的牵头单位,具体承担政府投资基金协调小组
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省发改委、金融监管局落实《关于进一步
促进政府投资基金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兑现总部经济等优惠政
策,吸引优秀管理机构和人才。落实财政奖励政策,强化正向激
励,推动政府投资基金加快项目投资,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与福
建银保监局、省发改委、金融监管局加强信息沟通,研究开展合
法合规的股权、债权投资方式,拓宽投资渠道。完善我省基金管
理服务平台功能,准确掌握全省基金的设立和运作情况。
二、充分发挥基金服务实体经济作用,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省级财政通过设立政府投资基金,运用市场化机制,将资金、人
才、技术等要素向具有潜力的实体企业集聚,强化市场配置资源
的作用,从而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截至 2020年 1季度末,省
级政府投资基金已累计投资项目 140个,投放资金 170亿元。其
中: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基金累计签约企业 107家,投放技改项
目 117个,投放总金额 128.22亿元,基金通过省市两级财政投入
20亿元资金,有效推动了总投资 994.83亿元的制造业技改项目,
直接撬动5倍社会资本,间接撬动了49倍社会资本进入实体经济,
推动企业技改投资并加快项目完工投产产生效益;省 PPP引导基
金大力支持民生补短板项目,累计签约项目 10个,签约金额 69.42
亿元,已实际投放资金 33.89亿元,引导社会资金 124.90亿元投
入污水处理、水域治理、轨道交通和文化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
覆盖省内福州、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和莆田等多个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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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我厅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
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
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进一步做好财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
一、完善政府投资基金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坚持“政府引导、
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财政部门应指导政府
投资基金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确保投资基金政策性目标实现。
建立健全基金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根据不同的
组织形式,制定投资基金公司章程、有限合伙协议、合同等,明
确投资基金设立的政策目标、基金规模、存续期限、出资方案、
投资领域、决策机制、基金管理机构、风险防范、投资退出、管
理费用和收益分配等。会同各基金业务主管部门、基金管理机构
统筹研究开展合法合规的股权、债权投资方式,拓宽投资渠道,
提高直接融资比例,提升基金使用效能,支持我省经济更好发展。
政府投资基金存续期满后,确需延长存续期限的,在报经同级政
府批准后,与其他出资方按章程约定的程序办理。
二、实施政府投资基金全过程绩效评价。根据中央要求,我
厅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订政府投资基金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开展绩效监控,主要评价基金政策目标实现程度、财务效益和管
理水平,促进基金提高运作效率,减少资金闲置。对政府投资基
金的绩效探索分类考核、运用差异化的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对于投资成熟产业、市场竞争充分企业的基金,考核时应多侧重
盈利指标;对于投资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基金,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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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企业的基金,考核时应侧
重其对产业孵育和扶持的重要作用,以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健全尽职免责制度,适当提高政府投资基金所投项目的失败容忍
度,对决策程序透明、合法合规且因政策变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
素等导致项目投资失败或损失的,在考核及绩效评估时予以尽职
免责。
三、落实有关财税优惠政策。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创业投资企
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支持创业投资发展,
对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
初创科技型企业满 2年的,按照投资额的 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强化正向激励,
自基金获利年度起,对社会资金出资人,按其实际到位比例计算
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含代扣代缴),前两年给予 60%~80%
奖励,后三年给予 30%~40%奖励。积极开展基金相关调研,整理
调研走访收集的意见、建议和需要财政税收支持的事项,向中央
反映相关诉求,争取中央资金和政策支持。
四、加快政府投资基金资金投放进度。进一步发挥省级政府
投资基金作用,降低申请门槛,扩大支持范围,加快审批进度,
积极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实体企业渡过难关,缓解疫情给企业
带来的资金压力。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发展“新基建”的机遇,大
力支持我省 5G技术、云计算、人工智能研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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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广泛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培育“高精尖”
企业,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领导署名:林贻武
联 系 人:丁煌
联系电话:87097916
福建省财政厅
2020年 6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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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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