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动配强基金管理机构,吸引专业人才。对新设立的政
府投资基金,原则上按市场化方式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基金管理机
构。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出台推动基金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在
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注册设立后能够较快完成投资、推动项目
落地的政府投资基金,给予基金管理机构一次性财政奖励。强化
正向激励,自基金获利年度起,对社会资金出资人,按其实际到
位比例计算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含代扣代缴),前两年给
予 60%~80%奖励,后三年给予 30%~40%奖励。奖励资金由税收归
属地财政安排,涉及省级分成部分,通过年终结算返回市县。抓
紧培育我省基金管理专业团队,加强与中央和发达地区高水平基
金管理机构的合作。在我省基金人才比较紧缺情况下,依托金融
银行业的资本管理机构力量,加强基金风控和投资决策管理。
四、服务实体经济,支持重点项目。省级财政通过设立政府
投资基金,运用市场化机制,将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向具有
潜力的实体企业集聚,强化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从而推动我省
产业转型升级。截至 2020年 1季度末,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已累计
投资项目 140个,投放资金 170亿元。其中:省企业技术改造投
资基金累计签约企业 107家,投放技改项目 117个,投放总金额
128.22 亿元,基金通过省市两级财政投入 20 亿元资金,有效推
动了总投资 994.83亿元的制造业技改项目,直接撬动 5倍社会资
本,间接撬动了 49倍社会资本进入实体经济,推动企业技改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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