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财提案〔2020〕123号
答复类别: B类
郑蓉委员:
《创新科技特派员制度 助力美丽乡村建设》(第 20203108
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安排专项资金保障科技特派员制度顺利推进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
见》(国办发〔2016〕3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
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7〕5号)精神,2017年开始,
省财政每年统筹安排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4800万元,采用“以奖
代补”“后补助”等方式支持科技特派员制度组织实施。
2020年省发改委、科技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各安排2500
万元,设立1亿元的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统筹用于科技特派员工
作、项目和星创天地建设;对于带动性强、成效明显的项目,采取
“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注重问
题导向、结果导向和目标导向,激发科技特派员开展创业和技术
服务的积极性。
二、完善制度保障确保科技特派员制度精准施策
省财政将科技特派员工作全面纳入省政府《大力推进大众创
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科技特派员以
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入股企业,取得合法收益。对到农村开展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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